本部分规定了通信机房的气流组织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的需要安装大型专用空调设备并提供适宜工作环境的通信及IT设备机房,也适用于现有机房的改造及扩建。
本部分不适用于超高密度机房(>10kVA/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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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e for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of power supply for telecommunications and Room environment Part 5: Airflow |
发布部门: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发布日期: |
2012-09-07 |
实施日期: |
2012-09-07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起草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 |
出版日期: |
201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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