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宣布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有关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上述规定自11月19日起施行。
这是今年下半年财政部第二次推出针对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9月底财政部宣布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来源:PV-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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