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以下简称一体化电源设备)的型号和额定值、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变(配)电所和其他电力工程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也适用于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以下简称UPS)、电力用逆变电源(以下简称 INV)、小型变电站的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以下简称DC/DC)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 |
|
|
|
英文名称: |
Integrated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equipment of DC and AC for power system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电力>>F29其他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7-12-03 |
实施日期: |
2008-06-01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电力行业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吴国威、陈巩、王典伟、黄小川等 |
批文号: |
22294-2008 |
页数: |
31页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6-0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