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外形类似反射型卤钨灯的、在家庭、商业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局部照明或定位照明用的、把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LED灯。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电压AC220V 频率50Hz;
———符合GU10、B22、E14或E27灯头要求;
———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LED灯。
注1:PARxx系列灯对应直径尺寸为xx/8in1)。
注2:本标准中出现的“灯”代表“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其他类型的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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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elf-ballasted LED reflector lamp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气照明>>K71电光源产品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99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2-12-31 |
实施日期: |
2013-09-01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等 |
起草人: |
华树明、张伟、阮军、高伟、吕军、杨洁祥、沈锦祥、柯建锋、钟信才、倪强、杨加碧、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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