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联合光伏公告,公司与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金租赁”)订立了一份有关融资租赁事宜的战略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规定,自战略合作协议订立日期计起五年内,中金租赁将根据相关行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为联合光伏下列业务提供不少於于民币100亿元之意向性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在国内外收购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在国内外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之营运及维护领域之双方合作。
中金租赁亦表示公司有意向为联合光伏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及为其特定业务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
联合光伏称,该协议将成为以后各个可能交易订立正式协议的基础。正式协议之条款,如实际之融资租赁模式、融资额度及其他条款等,将由相关交易之项目公司与中金租赁各自商定。
来源:PV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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